一、中文商標
(1)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視為近似商標。
(2)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視為近似商標。
(3)商標文字讀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體外觀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4)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5)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視為近似商標。
(6)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視為近似商標。
(7)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產、銷售或使用場所的文字,視為近似商標。
(8)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視為近似商標。
(9)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以及其他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10)兩商標或其中之一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部分構成,其中顯著部分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11)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文字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于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二、字母商標
(1)商標由兩個以上(含兩個)外文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視為近似商標。
(2)外文商標僅在形式上發生單復數、動名詞、縮寫、添加冠詞、比較級或最高級、詞性等變化,但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三、圖形商標的審查規則
(1)商標圖形的構圖和整體外觀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2)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圖形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于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四、組合商標的審查規則
(1)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2)商標外文、字母、數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3)商標中不同語種文字的主要含義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4)商標圖形部分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5)商標文字、圖形不同,但排列組合方式或者整體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標整體外觀或者含義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馬德里商標是如何補助的過程是什么?很多的商標申請人會問,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可以補助嗎?根據國家規定的相關事項,馬德里商標是有相應的的補助的,那么馬德里商標是如何補助的過程是什么?
馬德里商標是如何補助的過程 馬德里商標是如何補助的過程:
取得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后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人民幣,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萬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4、在臺灣、澳門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3,000元;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